蔡天鳳碎屍案|鄺球買絞肉機及電鋸等 鄺港傑購繩索稱「俾小朋友玩」

28歲名媛蔡天鳳(Abby Choi)於2023年2月遇害案,目前正於高等法院進行審訊。案件於2026年10月30日進入第27日審訊,控方在庭上播放多段閉路電視片段,顯示被告鄺球及鄺港傑在案發前兩日內,曾多次前往上海街及深水埗等地購買廚具、五金用品及電鋸等物品。 根據庭上播放的片段及承認事實,鄺球與鄺港傑於2023年2月8日駕駛兩輛七人車前往上海街。鄺球在當地廚具店購買了大型絞肉機、14寸湯煲、15寸圓形砧板及11寸炸篩,總值8,700元。隨後,鄺球多次進入區利昌刀莊,並將數件疑似刀具的物品放入車內。 同日,鄺港傑前往大德五金漆油購買索帶、麻繩及尼龍繩,並購買了5對手套。片段顯示,鄺港傑在挑選繩索時曾向店員詢問「童軍繩係咪呢隻」,並在店員詢問用途時回應稱是「俾小朋友玩」。當晚,鄺球被拍到駕駛白色七人車抵達龍尾村單位。 2月9日,鄺港傑前往荃灣日本城購買廚房剪刀及噴霧,隨後返回龍尾村單位與鄺球會合。至2月10日,閉路電視拍得鄺球將帳篷等物品搬上七人車,隨後前往深水埗永順五金購買電鋸及鋸片。片段顯示,鄺球將相關物品裝入紙箱及塑膠袋後離開,並在街頭小販攤位量度防水靴尺寸,隨後返回車上。 蔡天鳳的前夫鄺港智、前家翁鄺球及前夫兄長鄺港傑,同被控一項謀殺罪及一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。控罪指三人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龍尾村村屋內謀殺蔡天鳳,並於2月21日至23日期間阻止合法埋葬其屍體。三名被告均否認謀殺罪,但已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。 案件由暫委法官祁彥輝(Brian Keith)審理,控方由資深大律師郭莎樂代表,三名被告分別由大律師Trevor Beel、戴偉奧(Oliver Davies)及安華暉(Andrew Raffell)代表。審訊將繼續進行。

Article source: Sing Tao Electronic Daily | Image credit: Sing Tao Electronic Dail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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