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廈門一名吳姓女子因懷疑丈夫何磊(化名)出軌,在自家臥室隱蔽安裝攝錄鏡頭,記錄下丈夫在三個多月內與多名陌生女性的親密互動。吳女士在離婚訴訟中提交了相關監控影片、截圖及整理表格,指控丈夫在60多天內與數十名女子見面,涉及摟抱、親吻等行為,並質疑其中存在金錢交易。對此,58歲的何磊辯稱,這些女性僅是上門提供按摩服務,並在庭上聲稱部分影片是由人工智能(AI)生成。 一審法院最終裁定,吳女士提交的監控材料不予採納。判決書援引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相關司法解釋,指出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、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獲取的證據,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。法院認為,吳女士在臥室電視線路插孔處隱蔽安裝鏡頭,對丈夫進行全天候、無差別的秘密錄影,其行為已嚴重侵害他人隱私權,且違背公序良俗,不具備證據資格。 法院在判決中強調,儘管吳女士有了解配偶生活狀況的訴求,但取證方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及比例原則。法院指出,吳女士的拍攝行為與其聲稱的「擔心丈夫受傷」目的不符,屬於刻意且具秘密性的窺視。 該判決結果在網絡上引發廣泛討論,不少網民對「合法取證」的邊界表示困惑,質疑在嚴格保護隱私權的前提下,配偶若發現婚姻過錯應如何獲取法律認可的證據。目前,吳女士對一審判決表示不服並已提起上訴,二審預計將於11月下旬開庭審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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